关于恒荣蓝泽悦滨江公馆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来源:国土局 发布时间: 2024-10-0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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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恒荣蓝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恒荣蓝泽悦滨江公馆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现福州恒荣蓝泽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建成的恒荣蓝泽悦滨江公馆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福州恒荣蓝泽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为项目优化,在满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停车位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015车位由普通车位调整为微型车位、016车位由微型车位调整为普通车位。

  2.原规划方案中,地下车位编号238-243号车位均设计为充电桩车位(6个),优化后调整为普通车位,首层室外地面东南角处1-4车位由普通车位调整为充电桩快充车位(4个),其余充电桩车位按原设计不变。即原设计方案中充电桩总数为98个,现状充电桩车位总数为96个,本项目车位总数为480个,96个充电桩总数满足配比20%的要求。

  3.408微型车位由地下室1#楼处1-9轴交1-D轴、1-7轴交1-D轴处调整至5#楼处5-B-5-E轴交5-16-5-18轴处。(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恒荣蓝泽悦滨江公馆”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