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项目已分别于2021年1月6日取得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1#、2#、5#、7#、S1#、S7#楼及地下室)(建字第350121202110001号),2022年7月20日取得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3#、6#、8#、S2#、S3#楼及地下室)(建字第350121202200075号)和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9#~13#、15#、S5#、S6#楼及地下室)(建字第35012120220007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总平面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14.58%,绿地率30%,总用地面积69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55.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8067.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3988.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14.2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6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911辆。
由于为满足项目电力深化设计审批、施工的需要,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我局申请对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1#、2#、5#、7#、S1#、S7#楼及地下室)(建字第350121202110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S1#楼增加3#发电机房;2、重新分别核发“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5#、7#、S1#、S7#楼及地下室”,“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1#、2#楼及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调整后总平面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14.58%,绿地率30%,总用地面积69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55.4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8066.8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3988.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13.9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6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911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地点: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福州日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八闽古城·龙旺国际公馆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