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项目遴选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10-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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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福州市食品监督抽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榕食安委[2020]1号)要求及县食安办对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安排部署,确保完成下达我局农业系统400批次抽检任务及海鱼系统60批次抽检工作任务,经研究,委托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从福州市“2019-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入围库”摇号确定承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抽检品种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检测项目包括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稻谷、畜产品、禽肉、禽蛋类、水产品检测必须具备的抽检能力,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01130日前要完成抽样检测任务并提供检测报告。

    三、遴选名额

任务包1农产品400批次,测算价格646000元;任务包2水产品60批次,测算价格107730元;共遴选2家承检机构(任务包1、任务包2中标单位不能是同一家)。

    四、邀请参加遴选的承检机构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名成腾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201028日星期三(上午09:30)

2.报名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591-87862880177050138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3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4.报名需提交资质证明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认定(CMA)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真实有效,须递交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遴选会议

1.工作人员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2.根据随机抽选的原则,随机抽取出2家承检机构。(任务包1、任务包2各抽取1家)

    六、工作纪律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参加遴选组织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

报名机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会议过程邀请闽侯县农业农村局人员到场监督。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