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定于2024年10月10日在闽江流域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段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流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二、放流水域:闽江流域闽侯县甘蔗街道青岐段。
三、放流苗种、数量和规格:
鲢鱼和鳙鱼,约25万尾,规格:全长≥12cm。
四、限制捕捞措施:放流后 10天之内限制除休闲垂钓之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邀请有关专家到现场组织验收工作,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在2024年10月10日—10月19日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91-2206696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