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实施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7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等文件规定,劳动者以领取职业培训券的方式,参加由各级人社部门同意组织开展培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培训单位可在管理平台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现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2024年闽侯县医药商品购销员、育婴员培训,培训后取得高级工(三级) 证书116人。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通过,符合补贴条件,总计拟补贴(培训券兑付)金额22.6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1-62091915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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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闽侯县第四期见证补贴(用券)补贴人员花名册》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