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9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有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简称见习人员)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根据实际见习时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第一批共收到1家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具体审核情况如下: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10人,完成见习8人,申请见习补贴94080元(1960*3*2*8=94080)。
根据文件精神及企业申请,我局核实见习人员身份等材料,经局务会研究,拟同意以上1家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符合补贴对象人数8人(详见下表),合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94080元。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日至1月8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见习单位 |
毕业院校 |
申请见习补助时间 |
见习时长 |
补助金额 |
1 |
吴锦尧 |
350************556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商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2 |
李海霞 |
350************06X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理工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3 |
王苏钰 |
652************929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武夷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4 |
曾美莹 |
350************667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江夏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5 |
陈雯燕 |
350************061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贺州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6 |
庄思佳 |
350************32X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7 |
李舒霖 |
350************22X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闽江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8 |
陈雅婷 |
350************027 |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阳光学院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