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新春慰问调研活动的通知》(榕人社综〔2024〕24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于2025年春节前夕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新春慰问活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办〔2021〕18号)文件要求,参照省级“三支一扶”人员重要节日慰问标准以及去年我县“三支一扶”人员慰问金标准(人均500元),今年拟慰问“三支一扶”人员16名,共计发放慰问金8000元。
现将2025年闽侯县“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新春慰问金费用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17。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