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侯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建设根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1.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要求,以党组会、局务会形式研究法治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及时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推进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印发了《闽侯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工作计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闽侯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对今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形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提高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参与省市组织的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立健全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统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提高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统计职业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意识。
2.加强普法宣传。一是持续加强基层一线统计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举办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和“企业一套表”年报培训会,组织局专业人员、各乡镇政府统计员、企业统计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加深基层统计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多措并举加强社会公众守法氛围。利用大型普查机会,重点加强对全县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宣传和讲解《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12·4”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咨询,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强化广大统计员依法统计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一步落实把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2024年12月10日邀请省执法监督局来县委党校授课,从中央一系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新修改的统计法的主要内容、统计法定职责职权和统计法律底线着手介绍,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积累,运用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及典型案例进行具体的论证和分析,让学员们深刻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数据造假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管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强化统计法治基础工作。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依法治统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2.加强数据生产过程全流程质量控制。健全完善数据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办法,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建立数据采集、审核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有效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3.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信用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动作为,让制度落地生效。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提升法治能力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过程与内容合法合规。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
(五)加强督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1.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闽侯县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24年共检查“四上”企业67家,立案查处一家,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统计数据的取数来源及计算过程,并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核对。在核查过程中,核查组发现了仍有9家企业对统计指标不够熟悉,对统计数据的填报口径不理解,核查组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继续大力支持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2.加强统计监督检查。通过统计执行检查,依法加强和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树立《统计法》的权威,维护了统计工作秩序,净化了统计环境,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六)创新模式,多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1.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统计开放日、“12·4”“12·8”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统计法律知识,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扩大统计法在社会上的影响。
2.抓住“关键少数”学习宣传。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亲自撰文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宣传效果。同时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培训内容。
3.宣传与党建活动融合。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持续推进统计法律知识“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网络”等法律“六进”,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的认知。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是统计监督的有效性仍需加强。当前,统计监督效能与新形势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不够,监督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2.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统计队伍、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人员身兼多职,队伍不稳定,以致经常性的执法活动得不到保障,不利于统计执法的开展。
3.针对社会对统计数据的关注,更通俗易懂的统计数据解读还不够及时、全面。
4.普法宣传的影响力还需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联动不够,尚未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三、2025年主要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调查体制,为加快闽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实统计保障。
1.贯彻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和新修订的《统计法》以及省级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继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的重大意义,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
2.狠抓理论武装,加强统计知识政策解读。加强对统计干部、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统计素质培训、业务会议培训、年报会、统计工作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以统计开放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印发统计法治宣传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横幅、板报、广场普法等传统宣传方式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3.着力服务基层,持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和企业的统计规范化指导。开展针对乡镇分管领导及乡镇首席统计员的业务培训。
4.着力依法治统,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督促做好整改,有效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5.聚焦精准服务,持续提升分析预警能力。紧跟发展趋势,做好预判分析。创新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统计新闻宣传机制,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增加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