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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司乘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3-20 19:18 浏览量: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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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闽侯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乘类临聘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司乘人员5名。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工作地点

1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司乘人员

5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各乡镇街道

 

岗位要求: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一年

三、薪资待遇

按照闽侯县辅助管理岗位临聘人员的待遇标准,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 持有C1(或C1以上)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5. 具有3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具备司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6. 男性年龄在55周岁(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五、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下列资料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请使用:应聘岗位+姓名。也可直接向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递交纸质资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2)个人简历;

(3)驾驶证扫描件;

(4)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和情况。

3. 资格审查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根据应聘者个人报名资料,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审查不予通过。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加入职考核,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另行通知。

1.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判。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2.考试设定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具备录用资格。

公示及录用

1.公示。经考核合格后,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结合岗位需求,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2.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公告所列出的各环节时间点自行查阅相关通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按规定参加面试等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应聘人员联系,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等材料。

4.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5.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给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有关部门及驻局纪检组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91-62336696

报名邮箱:mhxzfj@163.com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