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州瑞诚鞋材模具有限公司(下称瑞诚公司)与第三方就位于闽侯县荆溪镇土地权属(174㎡)存在争议,经我局调查核实,拟收回瑞诚公司该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该事项涉及瑞诚公司的重大利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拟收回福州瑞诚鞋材模具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荆溪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74㎡。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听证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座6层会议室(618)。
三、听证参与人的姓名、职务
(一)听证主持人:陈晓征,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二)听证记录员:黄泽露,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三)听证参与人:
1.瑞诚公司;
2.其他利害相关人;
3.我局拟邀请与瑞诚公司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属地乡镇工作人员等担任公众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携带身份证原件),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泽露 联系电话:0591—2298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