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闽侯县2022年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4-09-2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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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草基准地价是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的关键环节。现就《闽侯县2022年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提出了制定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重要意义,并明确了该项工作的主要任务等内容,指导各省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工作。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分等定级规程》、《福建省定级估价技术要点》等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公布和备案工作。

  二、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

  通过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区域内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二)主要内容

  1.工作范围: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对应地类的范围。

  2.基准地价的内涵:包括基准地价的土地权利类型、估价期日、年期、开发程度、基础设施条件。

  3.定级的级别: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对应具体地类定级的级别和范围。

  4.基准地价价格:园地包括为果园基准地价、茶园基准地价、其他园地基准地价;林地包括为乔木林地基准地价、竹林地基准地价、灌木林地基准地价、其他林地基准地价;草地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基准地价、城镇开发边界外基准地价。

  (三)关键词诠释

  基准地价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以级别或均质区为基本单位,针对特定权利、类型、公开市场条件,评估确定各级别或均质区在一定利用类型、平均稳定收益水平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水平,按照园地、林地、草地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四)注意事项

  本次园林草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基准地价范围为闽侯县甘蔗、上街、南屿、南通、青口、祥谦、尚干、荆溪、白沙、竹岐、鸿尾等14个乡镇(街道)及高新区的园地林地草地。

  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栋6层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mhxgtjydk@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附件:闽侯县2022年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