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局立案调查的福州易士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违法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侯市监甘罚告〔2024〕29号)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