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2-0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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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4日至9月2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强化政治担当,迅速召开中心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巡察整改当做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强调巡察整改是考验,下定决心抓整改;巡察整改是重任,压实责任抓整改;巡察整改是动力,立足长效抓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中心党组主动对巡察整改工作扛起主责、负起总责,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们任副组长,中心各所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4个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中共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心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同时,为深挖问题根源,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化整改意识,压实整改责任。

(四)强化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

党组坚持当下立改与长期立制并举,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既大力整改问题,又深入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制定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创造高品质生活,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发挥“创城排头兵”作用上还有所欠缺。2023年3月县市政园林中心因对创城暗访督查问题整改不到位,被黄牌警告。

整改情况: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职工作,不折不扣的完成县创城办下达的创城任务,发挥“创城排头兵”的作用;对创城暗访督查以及夜巡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2.城市治理“绣花”功夫仍需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县市政园林短、中、长期规划及市政精细化管护相关制度,不利于我县市政园林管护事业长期全面发展。

整改情况:1.结合市政实际,专题研讨新时代下城市市政园林管护思路,完成调研文章《新时代下市政园林管理思路的探讨》。2.各所室分别制定县市政园林短、中、长期计划。3.市政所、园林所、环卫所、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分别制定相关精细化管护的日常工作制度。

3.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中心组学习次数只有9次,未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重点内容列入学习。

整改情况:1.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一年不低于12次的要求安排学习。2.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完成《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论党的自我革命》等重点内容的学习。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统筹市政事业全方面发展不够有力。

1.“两江四岸”环境提升工作进展滞后。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县2023年“两江四岸”任务为种植一批茉莉花、福桔,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在提升市花市果可见度、打响市花市果特色文化品牌上进展较慢,因最佳种植期已过,此项任务年内已无法完成。

整改情况:再次函达各相关乡镇,督促落实任务进展情况,在侯官茉莉花科学基地种植一片茉莉花,推广市花的可见度目前已经完成

2.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不佳。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2021年、2022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均在最低档次,在提升单位绩效工作成效上缺乏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各分管领导按时部署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安全生产、消防和平安建设、档案管理、精神文明和创城、机关节能、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补足短板,督促相关经办按考评细则按时完成相关软件和硬件。

3.重点项目推进较慢。乌龙江大道(上街)项目主线一期工程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合同工期900天;福州市地铁5号线荆溪新城站道路永久恢复工程项目于 2022年12月开工,合同工期6个月,至2023年8月两个项目均未完工通车。

整改情况:1、乌龙江大道(上街段)道路工程截止日前还剩余闽都段900米半幅道路因上街镇政府未交地无法施工,已继续协调上街镇政府加快征地进度,争取早日完工。2、福州市地铁5号线荆溪新城站道路永久恢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每周深入项目现场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投入

4.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存在不足。2020年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在加挂“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后原三定方案未进行更新,原职能范围仅局限于上街大学城,各所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清。目前中心市政所、环卫所只负责上街的市政和环卫工作,而下属县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甘蔗片区的市政、园林工作;公文行文不够规范,加挂“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牌子后,所挂的文号、落款和公章也存在混用情况。

整改情况:由于涉及机构改革,目前新的三定方案还没确定,已与县编办沟通,需等机构改革完成后继续推进该项问题整改。

(三)提升城市品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宜居县城有短板

1.日常巡查管护力度有待加强,发现问题处置不够及时。

2021年县处级领导夜巡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发现涉及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的主次干道地砖破损、绿化带或树池泥土裸露、绿化带未及时修剪、市政设施破损等问题,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未能举一反三及时主动发现同类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市政道路巡查机制,每条道路配备专门包干人员,加强巡护力度,形成常态化对市政道路设施进行全面巡查,不留死角,做好巡查记录,针对问题类型明确响应速度和修复时限。

2.扬尘防治不到位。2023年4月、6月县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对地铁5号线荆溪新城站道路永久恢复工程下发扬尘防治不到位整改通知,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作为项目监管单位之一,存在对扬尘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施工单位要求不严的现象。

整改情况:成立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督查小组,召开扬尘防治工作部署会,要求相关所室、下属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并不定时派员深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防治工作规程进行操作

3.市政桥梁管护修复工作开展不力。上街沙堤大桥于2014年移交上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监管,2021年桥梁常规定期检测被评定为D级桥梁,截至2023年9月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仍未完成沙堤大桥的病害修复。

整改情况:沙堤大桥的病害修复工程已于2024年5月竣工,恢复通行

4.公园管护不够及时,品质有待提升。实地走访发现江滨生态公园、休闲步道公园及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均存在杂草丛生未及时修剪、部分木座椅破损未及时修复、树木枯死未及时锯除或补植等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对江滨生态公园、休闲步道公园及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存在杂草丛生、部分木座椅破损、树木枯死等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公园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四)意识形态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9至2021年无意识形态工作材料,未见班子意识形态相关研讨记录。二是宣传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力量薄弱。未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新闻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志愿服务活动场次开展较少,2022年第四季度因志愿服务项目发布较少被通报。三是信息公布“三审制”落实不到位。“闽侯市政”公众号发布信息未见相关审核资料。

整改情况:1.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党组定期召开意识形态研讨会,做好相关会议记录。2.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宣传队伍和志愿服务队,覆盖中心所有正式员工,按不低于最低次数安排志愿服务场次,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3.严格落实信息公布“三审制”,“闽侯市政”公众号发布信息时,参照发文流程进行纸质审核签发。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等方面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强化。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管理重视不足。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较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政谈话开展不够深入,未见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单一,未见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领导小组、排查措施等。二是述责述廉落实不到位。未见2022年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三是作风建设未做到常抓不懈。部分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淡薄,2021年-2023年共11人次因交通违法违规情况被县文明办通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严,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国庆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时发现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上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整改情况: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主要领导跟分管谈、分管领导跟分管所室负责人以及干部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领导小组、排查措施等,并严格执行。2.每年的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各分管领导把关后报主要领导审阅。3.加强作风建设,对干部职工强化交通法规教育,强化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在重大节日前大会上进行强调重申,对不按规定值班的人员按照规定进行问责。

(六)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还有不足。一是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需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推动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对重点人员谈话提醒落实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于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重点部门如市政所、园林所、环卫所、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关键岗位人员约谈提醒不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能力有待于提高。

整改情况:一、强化责任意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督促监督单位县市政园林中心中心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等制度。聚焦公权力运行的市政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加强制约和监督,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班子会议,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和内部制度等事项,主动提出监督意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突出问题整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二、强化正风反腐。始终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作为经常性工作,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强化精准监督。持日常监督,围绕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各类工程项目资金等开展监督,筑牢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墙”督促党组织强化日常监督,领导干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化廉政教育,督促领导干部上廉政主体党课,教育

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履职担当。

(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一是未按规定收缴履约保证金。上街国宾大道、旗山大道市政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总价7398.621万元,2019年6月中标。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中标后7天内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739.8621万元,实际到2020年1月7日中标方才提交该笔履约保证金,逾期超7个月;上街大学城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及运营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8月,实际履约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逾期近2个月。

整改情况:要求各所室在开展项目时按照程序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以签订合同。

二是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严。1、项目逾期未按规定重新招投标,上街镇环卫一体化管理项目于2022年5月到期后签订补充协议延期3个月,截至2023年9月,该项目已超过1年未重新开始新一轮采购工作。2、政府采购项目进度较慢,逾期现象时有发生,江滨生态公园大型LED显示屏建设采购项目合同约定2019年12月前建成投用,实际政府采购验收单日期为2020年12月,建成投用时间逾期将近1年;2021年上街大学城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及运营采购项目合同约定2021年10月前完成验机运营,实际于2022年9月才完成验收运行,逾期11个月。3、商品采购未经询价直接购买。2021年市政工程管理处进行春节氛围布置时未对LED灯泡等商品进行询价,采购物资总金额14.11万元;2019-2022年市政工程管理处购买路灯材料均未进行简易招标或询比价,而采取直接购买总金额210.96万元。

整改情况:1)上街镇环卫一体化管理项目延期,未按重新招投标问题,鉴于此项目第二轮业主为县城管大队,中心加强沟通,多次催促业主单位,新一轮投标工作已于2024年8月完成。(2)关于江滨生态公园大型LED显示屏建设采购项目延期的问题:因选址等问题致项目延期,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加强项目审批及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约定的工期完成。(3)关于2019-2022年市政工程管理处购买路灯材料均未进行简易招标或询比价,而采取直接购买总金额210.96万元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后期路灯维护材料采购以政府6.0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为主,简易招标或询比价为辅。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科学编制采购计划,积极受理质疑举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采购人要结合项目需求,做好市场调研,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强化内控管理,采购限额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在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采购人做好前期市场调研,筛选出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规范询价过程,并做好询价记录。我中心市政处于2023年7月份路灯维护材料的采购已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购买。

三是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2019年县政府专题会议确定上街市政中心零星修缮直接委托县二建公司施工,至2020年末承包期已满文件规定期限,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上街市政中心仍有15个项目总金额共计540.32万元在未经县政府审批情况下直接委托县二建施工;同时,2019年至2022年期间县二建共承建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市政零星小工程293个,其中大部分项目集中于个别班组,存在廉政风险。此外,根据文件要求零星修缮维护工程中园林绿化日常维护项目造价应在20万元以下,而市政工程管理处2020年1月、7月支付县城各节点鲜花种植及市民广场旧花箱喷漆工程、县城区重要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等工程时总价均超过20万元的标准。

整改情况:目前中心严格按照相关会议纪要和合同约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管理。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已于2022年9月开始,将零星修缮维护工程进行纳入政府采购等公开招标,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制度。

四是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20192022年市政工程管理处共竣工验收25个工程项目,至2023年8月还有14个项目未办理结算审核。

整改情况:中心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工程结算材料,及时办理项目结算审核,严格按工程规范要求推进项目各项程序及时落实。

五是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各类工程项目材料繁多,但未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未建立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造成部分工程档案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在上街办公点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派专人规范档案管理。

六是项目违规拆分委托。2021年9月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会议研究将总价200万元的大学城新一轮品质提升市政园林修复改造工程分解为7个子项目并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实施。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财经规定执行市政项目委托,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禁将整体项目拆分后进行委托2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3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项目委托全过程的监管。

七是未按程序实施项目。大学城新一轮品质提升园林绿化补植项目于2021年3月完工,至2021年10月才签订施工合同;县城区人行道盲道排查改造等零星项目于2021年6月竣工验收,2021年11月才签订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对缺失、不规范盲道先行施工、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反思研究,目前将严格按零星工程规范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后施工。

八是中标单位与实际实施单位不符。市政工程处2021年12月通过抽签确定闽侯县城区道路增设夜间泊车等标志、标线零星项目的结算审核单位为福建宏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而实际则由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

整改情况:目前严格按规定程序认真核对,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各所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升业务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并由财务室进行把关。

(八)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 2021年4月支付造价咨询费用1462元,比合同约定的1254元,多支付208元;2022年1月支付乌龙江大道(上街段)道路工程一期第11期监理费时,未按合同约定对出勤天数未满 25 天的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罚款,并且全额支付监理费用;重复支付闽侯县新城物业管理公司2022年全年车辆租赁费、服务费共计13320元。

整改情况:1.已督促相关单位收回多支付造价咨询费用208元、重复支付闽侯县新城物业管理公司2022年全年车辆租赁费、服务费共计13320元(均已收回)。2.乌龙江大道(上街段)道路工程一期于2018年11月12日开工,工期900日历天,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完工。根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5.3.1第(2)点规定,工程停建时监理公司可以进行人员调整。由于乌龙江大道(上街段)道路工程因征迁原因,施工工程量少,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符合合同约定,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延期要每月支付2万元工程延期监理服务酬金,未支付2万元,只是按工程量支付监理费用,故中心未对监理公司进行处已罚。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2.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2020年10月16日至20日市政工程管理处郑某、林某天未经审批前往广州、深圳等地,报销差旅费8932元;2021年3月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干部林某前往广州考察,超标准购买一等座动车票。

整改情况:1、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仅依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滨江大道建筑及公园夜景照明提升二期工程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0134号)文件第8点内容“询价小组成员外出询价时机票、车票购置、餐宿等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办理”以及《县政府2020年第37次城建会议纪要(二)》(2020267号)文件内容“询价小组于2020年10月16日前往广东、浙江、上海对7个一线品牌灯具厂家进行询价,并向县政府汇报询价情况”。未办理公出审批手续,我中心已督促工程处进行整改,目前严格按照《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机关工作制度》的规定,填写公出审批单,出市区以外的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审批。2、已督促林某退还超标准部分的差率费,上缴国库(已退还)。3、财务室牵头加强差旅费标准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出差审批制度,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3.无依据以现金形式发放医疗保险补贴。2019年一2022年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无依据以现金形式发放96名临聘人员医疗保险金,共计9.8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交社、医保,因之前招收的临聘人员并无缴交医保,为避免劳动纠纷、保障职工利益,以转账形式为临聘人员发放新农合医疗保险补贴,由职工自行缴交新农合保险,经查询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省内人员均有参保,省外无联网。从2023年10月份起临聘人员劳动关系已转至县利民公司,当年已无发放医疗补贴。

4.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上街市政中心2021年2月预付乌龙江大道(上街段)指挥部备用金7万元,至今未收回;退回违规津补贴、历年养护结余资金等12.1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负责人将乌龙江大道(上街段)指挥部备用金7万元收回、将退回违规津补贴、历年养护结余资金等12.16万元上缴财政,已完成。

5.未建立库存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不规范。 2020年10月购买路灯材料5.13万元,未进行入库登记,直接由路灯队临聘人员填写入、出库单。

整改情况: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分别建立库存材料管理制度,加强材料出入库管理。路灯材料仓库由专人负责,进出仓分别两人执行。进仓由经办和仓管员清点数量并记录签字确认,出库由领用人向路灯队负责人申请材料领用并签署领用审批单,审批完后向仓管员领用,领用人和仓管员签字确认领用品类和数量。由正式员工负责填写入、出库单。

6.固定资产信息未及时更新,账实不符。上街市政中心固定资产核实报告2018年12月盘亏资产85条,原值67434元,2019年4月盘盈资产55条,至巡察结束未办理资产核减及补登;2019年报废车辆两部未及时办理资产核减;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2020年、2022年购买铁皮柜、道闸等均直接以维修(护)费列支,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整改情况:1.已聘请福建衡益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我中心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主要核实工作为协助我中心完成应报废资产的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台账数据整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固定资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数据与实物盘点数据比对、整理并提交固定资产核实报告,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实物盘点贴标。2.县市政工程管理处2019年、2020年、2022年购买铁皮柜、道闸等,已计入固定资产科目。3.已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学习,严肃财经纪律,固定资产信息及时更新,做到账实相符。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九)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一是班子成员分工不科学。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自2020年6月加挂“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截至目前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在单位管理和分工上还未理顺,仍存在职责不清、范围不明等问题。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彻底。市政工程管理处确定的单项造价5-30万元的零星维护工程,由工程处自行研究决定直接委托闽侯二建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在未经市政园林管护中心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27日预付旧城区干道白改黑提升改造电力缆线迁改工程项目2248.8万元。三是项目先施工后研究。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在项目管理工程中多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先施工后研究。如2022年3月研究2022年春节花化氛围布置;2023年4月才研究2022年国宾大道国庆花化氛围布置。

整改情况:1.由于涉及机构改革,待机构明确后,再研究分工。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必须上党组会议研究,下属单位不得自行研究,必须按流程报中心进行研究决定。3.各分管严格督促分管所室负责人按照先研究后施工的流程开展项目。

(十)机关党建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党费收缴人数登记有误。2022年党费实际缴纳人数为29人,而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中仅28人。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党课记录未见审核人等签字;无2019年党员大会记录和2020年第四季度党课记录、党员大会记录;2020年支委会未按规定每月召开1次。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2019年民主生活会缺少征求意见相关材料,2020年组织生活会全套材料缺失,2021、2022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整改情况:1.及时更新党员人数,每年第一个月核定党费额度,按时收缴党费并及时上交。2.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议以及党课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规范会议记录。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工作。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2023年3月拟提任谢某、叶某等4名股级干部时谈话推荐表未见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2023年4月党组会议便已记录任前公示讨论,6月才进行推荐、考察。二是人事关系未厘清。2020年10月,中心原主任卓某调任闽侯县雪峰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但目前人事和工资关系仍在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下属单位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的负责人工资人事关系及年度考核均在县住建局,不利于中心管理。三是专业工作人员欠缺。目前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没有桥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桥梁等设施的巡查无法达到规范要求。

整改情况:1.干部选任时严格按照组织部的要求,履行每一道程序。2.县委已任命卓文清同志为中共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党组成员;下属单位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的负责人工资人事关系已转县综合执法局,目前在办理交接手续3.已与县人社局沟通,单位招考人员时只能设定大类专业。

(十二)贯彻落实保密工作制度不严。一是互联网计算机失泄密防控不到位。登记名为“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张某”的互联网计算机上传秘密文件至百度云端,造成泄密。二是涉密载体管理不规范。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保存、销毁等不符合保密要求。三是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涉密人员岗前审查、岗前培训、在岗保密教育未履行到位。

整改情况:1、已对泄密人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2、修改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对保密文书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文件处理环节,履行登记制度,做到次次有手续,件件有着落;传阅文件应控制知悉范围,未经批准,不擅自扩大阅读范围或自行取阅;各科室计算机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秘,谁泄秘谁负责”原则。3.已加强涉密人员岗前审查、岗前培训、在岗保密教育等。

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十三)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党组对上一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一是关于“选人用人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在股级干部的选任上依然存在程序不规范,公示程序倒置等问题。二是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对固定资产管理仍不到位,购买伸缩门未列入资产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组织部制定的股级干部选任的规定程序进行选人用人。2.财务室将购买伸缩门列入资产科目核算,日常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在册。

(十四)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关于“往来账长期未清理”的问题。2022年县审计局审计指出上街市政中心2021年2月预付乌龙江大道(上街段)指挥部备用金7万元未收回,本轮巡察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将乌龙江大道(上街段)指挥部备用金7万元收回上缴国库。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3组巡察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期间,未移交信访问题线索给我中心。

(一)无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二)因泄密对一般干部张瑜同志给予诫勉谈话。

(三)无组织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问题二第4小点“2020年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在加挂“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后原三定方案未进行更新,原职能范围仅局限于上街大学城,各所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清。目前中心市政所、环卫所只负责上街的市政和环卫工作,而下属县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甘蔗片区的市政、园林工作;公文行文不够规范,加挂“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牌子后,所挂的文号、落款和公章也存在混用情况”。

由于涉及机构改革,待新的三定方案确定,继续推进该项问题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8797;通信地址:闽侯甘蔗街道国资大厦三楼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邮编:350199;电子邮箱:mhsz2021@163.com

 

 

中共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

      2024年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