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美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兴物流园(二期)”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该项目已于2024年6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69号)。
为进一步优化该项目8#物流仓库的外立面,提升企业形象,满足园区运营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外立面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8#物流仓库屋面层女儿墙局部调整为高低弧形衔接,女儿墙高度不变。
2、8#物流仓库外墙各立面色彩分隔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69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地点:“美兴物流园(二期)”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美兴物流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