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室提升改造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1-17 17:1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室提升改造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镇。该项目原总平面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征地面积668573.00㎡(1002.86亩),总用地面积619674.00㎡(929.51亩),建筑占地316833.53㎡,总建筑面积416619.94㎡,计容总建筑面积684518.71㎡,容积率1.10,建筑密度51.12%,绿地率15.65%,机动车停车位131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213辆。

  现因项目建设需要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进行调整并申请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室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调整内容为(详见附图):

  1.补充更新地形底图及道路红线、绿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

  2.规划改扩建产品检验室。

  3.补充完善更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单体技术经济指标表、停车位计算表等。

  4.补充完善更新图例、备注、说明等。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征地面积668573.00㎡(1002.86亩),总用地面积619674.00㎡(929.51亩),建筑占地316833.53㎡,总建筑面积416619.41㎡,计容总建筑面积683522.38㎡,容积率1.10,建筑密度51.13%,绿地率15.65%,机动车停车位134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213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QK06分区单元)》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

  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6日。公示地点:“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检验室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