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新校区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及6#教学楼、13#宿舍楼、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位于闽侯县荆溪镇。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56059.0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3539平方米,容积率0.88,建筑密度21.2%,绿化率27%;总建筑面积139351.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6154.78平方米,建构筑占地面积30446.82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因校区发展申请对原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拟取消地块东北侧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棚,调整为一栋15层的13#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133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14.83平方米)及一栋12层的6#教学楼(建筑占地面积971.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11.76平方米);地块中部中心绿地下新建地下一层人防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195.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05.67平方米);校园主入口处水景及实训楼旁局部地块均调整为绿地;及根据《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实际用地面积。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及6#教学楼、13#宿舍楼、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方案由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56059.0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3408.66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20.47%,绿化率27%;总建筑面积167632.6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2850.06平方米,建构筑占地面积29354.66平方米。
经审核,调整内容符合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示地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新校区”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变更前后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