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蜂科技研发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配电房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2-1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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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神蜂科技研发楼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

20138月28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3268.90平方米,容积率4.53,建筑密度36.83%,绿地率20%;总建筑面积7040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1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9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108.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88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450辆。

该项目“配电房”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状位置及面积测量报告》,该配电房建筑占地面积308.8平方米,建筑面积642.2平方米。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该项目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况。目前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处罚完毕。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根据建设现状补办该项目“配电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根据“配电房”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3268.90平方米,容积率4.57,建筑密度38.03%,绿地率20%;总建筑面积708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0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9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600.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045.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450辆。

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地块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配电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3日。公示地点:福神蜂科技研发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图及配电房建筑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