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3-2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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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位于闽侯县竹岐乡。该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68号)。

  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满足使用需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3#厂房的三-五层窗户的尺寸由1.8m(宽)改为3.0m(宽),对立面进行修改。

  2.3#厂房的三-五层8轴交B~C轴的卷帘门改为3.0m(宽)窗户。

  3.3#厂房的一层平面增加湿式报警阀间。

  4.3#厂房的一-五层前室进深由2.4m改为2.8m。

  5.3#厂房的屋顶消防机房改为2个机房分开布置。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68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公示地点:“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期项目(3#厂房、综合楼功能调整)”调整前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