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一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与应对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4-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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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

我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3月份,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消防火灾除外),同比减少50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1人;受伤8人,同比减少64人;直接经济损失10.3万元,同比增加8.03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从行业领域情况看,工矿商贸方面,全县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方面,全县死亡2人,同比减少10人。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形势总体平稳,但也要清醒看到,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1-3月份发生的10起事故中9起是道路交通事故,而且前面通报的只是生产经营性事故,实际数远不止这些。二是一些乡镇、部门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日常监管执法有流于形式、浮于面上的现象,全覆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事故隐患和致灾因素还不同程度存在。

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建议

一要深入推进乡镇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根据县政府创建要求,按照“八个一”标准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落实县、乡、村、企业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项对照要求落实,在5月底前达到乡镇规范化创建目标和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将在六月中旬前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检查验收。市政府安委会6月底将把各县市区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重要内容,并进行通报。

二要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根据省、市安委会部署,对2013年通过主体责任衔接认定程序达标的企业,按照“先衔接,后提升”的要求,今年要继续按照国家专业评定标准进行完善提升,实现达标。规模以上尚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和新增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一律在今年底前实现达标,并且一律采用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各乡镇(街道)、青口管委会及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强化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单位的联合执法检查,推动达标创建工作。加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指导帮扶已达标企业对照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巩固提高、持续改进。

三要重点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在6月份,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传播力也是领导力”理念,根据实际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标准化推进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安全基础建设等,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