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1-7月份,全县(含高新区道路运输)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同减少11起,下降45.9%;死亡11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8.33%,受伤21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34.3%。其中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3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25%;道路运输事故17起,同比减少16起,下降48.5%;死亡8人,同比持平。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使用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改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以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居)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排查治理,督促社会单位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事销售、维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要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按照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要求,引入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5000平方米以上)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三要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居民小区、景观池、喷水池,商场、广场、楼宇、街道、公交站点灯箱、电线杆、变(配)电箱等各类公共用电设施,突出台风、暴雨、雷电等恶劣气候影响,深入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宣传用电安全常识,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提高公众用电安全防范意识。
四要强化暑期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汛期强降雨、台风等可能引发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和高温酷暑的气候影响,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部位隐患排查,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深刻吸取中国游客朝鲜重大交通事故、泰国普吉游船倾覆事故教训,突出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游船(艇)、旅游车辆、游乐项目、索道缆车、救生等设备设施,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全面开展旅游安全与应急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和做好包括境外的旅游目的地风险提示,增强公众旅游风险防范意识。
五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