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情况
6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42.9%;死亡5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25%;受伤4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0%。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1.67%;死亡3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50%;受伤4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0%。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未发生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事故。
采矿业方面。全市未发生采矿业生产安全事故。
商贸制造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
建设施工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
二、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上半年,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9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6.3%;死亡36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7.7%;受伤44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34.3%;全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
(一)按区域划分。上半年,仓山区、马尾区、罗源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台江区、闽侯县、高新区同比“双下降”,其中高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鼓楼区事故5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持平;
台江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
仓山区事故13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8起、1人;
晋安区事故9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1人;
马尾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增加2人;
长乐区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3起、减少1人;
福清市事故7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持平;
闽侯县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5起、减少4人;
连江县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增加1人;
闽清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持平;
罗源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增加1人;
永泰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减少1人;
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3起、减少2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商贸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9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8.89%;死亡22人,同比增加10人,上升83.33%;受伤43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18.87%。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50%;死亡6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62.5%;受伤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81.3%。其中轻工1起,死亡1人;建材1起,死亡1人;冶金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1起,死亡3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6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40%;死亡8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27.3%;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建筑业2起,死亡2人;土木工程建筑业2起,死亡3人;建筑安装业(管道和设备安装)2起,死亡3人。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实现同比下降,但6月当月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同时,伴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持续高温天气及台风等极端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威胁,而夏季又是生产任务的高峰期,未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主要问题:一是事故发生地区相对集中。上半年,晋安区发生事故9起、死亡6人,占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5.3%和16.7%。长乐区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占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1.9%和22.2%。福清市发生事故7起,死亡5人,占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1.9%和13.9%。二是行业领域事故相对集中。上半年,全市道路运输事故49起,死亡22人,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83.1%和61.1%。4月份以来,道路运输事故高发态势虽有所缓和,但截至目前,事故死亡人数仍同比上升达83.33%。三是事故发生原因相对集中。
全市建筑业、商贸制造业10起事故中,其中物体打击事故3起、高处坠落事故2起,共造成5人死亡。同时,5月份接连发生2起有限空间事故,其中1起为较大事故,合计造成5人死亡。
同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各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清剿”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上半年,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一般隐患整改率低于全市平均数,其中台江区一般隐患整改率不足90%。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根据全国、全省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公共场所,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紧盯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重点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紧盯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
2.深入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行动期间要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和主管行业领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针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重点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
3.切实抓好安全宣教工作和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装备物资,前置救援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防雷、防水、防潮、防泄漏、防高温应急演练。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全面开展暑期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居家用火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密切监测气象变化,精准做好预测预报和研判,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事故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