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20%;死亡5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66.7%;受伤4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00%,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除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连江县外,其余县(市)区均未发生事故。具体如下:
鼓楼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台江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仓山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2起,1人;
晋安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1人;
马尾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长乐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福清市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1人;
闽侯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连江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
闽清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罗源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永泰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高新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除道路运输业外,其他领域未发生事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具体如下: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6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100%;死亡5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400%;受伤4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00%。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道路运输事故呈多发态势。1月份,受极端天气影响,加之临近春节,人流、物流、车流增多,道路运输事故各项指标较去年均大幅上升,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货车等领域均发生亡人事故。二是部分县区已发生多起事故。截至目前,仅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连江县四地发生事故,其中连江县、晋安区已发生2起亡人事故;仓山区发生2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2026年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进而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二是全力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当前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由于春节期间设备长时间停机、员工“节后综合征”、“新员工入职、老员工新岗位”等因素叠加,造成安全风险激增。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基层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市安办复产复工“六个一”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开门红”“开门稳”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提前做好省对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前期准备工作。3月,省安委会拟对全省各设区市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介入,认真做好资料整理、亮点提炼、精品打造以及查缺补漏,确保迎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