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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2019〕189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1、将青口、尚干、祥谦、南通、上街、竹岐、荆溪、甘蔗等8个乡镇(街道)租赁补贴标准
定为8元/㎡/月;鸿尾、白沙、洋里、大湖、廷坪、小箬等6个乡镇租赁补贴标准定为5元/㎡/月。
2、将甘蔗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定为7元/㎡/月。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