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城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抽签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闽侯县住房保障政策相关精神,结合县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抽签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基本情况
(一)符合租赁条件的申请对象
经甘蔗街道受理审核、公示,县房管所及县民政局复核,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共27名申请对象符合本批次保障性住房租赁资格,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4户,廉租住房3户。
(二)县城保障性住房房源情况
本批次保障性住房位于县城新区甘蔗街道滨江苑B区(新永辉超市西侧)及昙石山西大道99号。 本批次保障性住房共102套,其中滨江苑B区3#楼82套、6#楼6套、7#楼12套;昙石山西大道99号5#楼2套,每套建筑面积约为50㎡,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5元每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在核准配租面积以内的为0.8元每平方米,超过核准面积的为2.4元每平方米。
三、通知正式申请人有关事宜
以电话通知和在闽侯县政府网进行公示通知的形式通知27名承租人选房号抽签有关事宜,请承租人到现场参加抽签及现场选房。
四、抽签选房地点:滨江苑B区项目现场。
五、抽签选房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15:00
六、参加人员:
主持人:林建武
(一)闽侯县公证处2名公证员。
(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各一位领导。
(三)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
(四)县电视台及县乡音社记者。
(五)所有县城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承租人。
七、抽签方法及流程(此次抽签,设一个抽签选房箱)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现场纪律。
(二)现场监督人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及公证员)查验抽签箱,并向承租人展示。
(三)主持人逐一宣读27个抽签顺序号,工作人员展示标有相应号码的乒乓球后逐一投入抽签箱。
(四)主持人按照27个承租人抽签顺序号逐一宣读承租人姓名,点到的承租人上台,出示其身份证及抽签顺序号,经工作人员核实后,自行从抽签箱抽取出自己的选房号。委托他人抽签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若承租人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他人,或不能出示身份证,则由工作人员代为抽签。每抽取一名,由工作人员报出选房号,主持人宣读,工作人员当场记录,同时,当场填写《选房顺序号码单》,由承租人领取。
(五)县公证处公证员当场致公证词。
(六)抽签结果由公证处公证员现场签字确认。
(七)选房号抽签后组织承租人看房。
八、选房方法及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选房办法及现场纪律,发放方案说明;
(二)主持人按照选房顺序号逐一宣读选房顺序号及姓名,点到的承租人出示其身份证、选房号码单,经工作人员同志核实后,报出所选住房的幢号、房间号。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房源清单表中当场记录,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同时,在上墙公布的房源清单表中标注该套房已被选。承租人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选房号码单。
(三)每个承租人的选房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超时未选的,押后到最后选择。承租人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他人选房的,视为弃权,取消承租资格。
(四)选房结果由承租人现场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建议各承租人在选房过程中,及时关注房源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选房意向,以免正式选房时措手不及,延误时间。
九、参加抽签选房工作人员安排及分工
(一)后勤保障接待组
1、前期负责准备好抽签现场的布置、扩音设备、桌牌、桌椅、隔离带、工作牌、保安等抽签所需的物品及其他后勤保障。
2、安排接待所邀请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公证处公证员及其他人员。
(二)引导组
1、负责引导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2、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维持抽签现场抽签工作秩序;
4、具体负责现场叫号,通知承租人按顺序抽签选房。
(三)抽签组
1、2名同志负责监督抽签箱,防止抽签顺序号被申请人遗漏或多拿;
2、4名同志负责落实承租人在《抽签结果签字单》上签字、并确认所抽取的顺序号;
(四)咨询协调组
1、负责受理承租人的咨询投诉,协调处理承租人抽签选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对如何办理租赁手续及调换房等进行指导和解释工作。
(五)安全保卫组 保安人员2人,负责维护抽签选房现场秩序及安全。
十、监督管理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
(二)现场全程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参加监督。
(三)按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分配过程信息在分配程序节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政府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