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
在保家庭年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及《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侯政办发〔2023〕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应年审的在保家庭申报,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审阅、认定,现对年审情况已于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我局举报。
举报电话:
1.青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766056
2.祥谦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250477
3.尚干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276600
4.南通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62082832
5.上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887422
6.竹岐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91618
7.鸿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71130
8.荆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97680
9.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05
10.白沙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62099611
11.洋里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20650
12.大湖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13103
13.廷坪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32736
14.小箬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26172
15.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附件:2023年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年审情况表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