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廉租住房申请对象林荣星审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6-03-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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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经县房管所审核,林荣星(身份证号:350121195******0016)在甘蔗街道有房屋不符合廉租租房申请资格。林荣星对此审核结果不服,提出复核申请,根据《闽侯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89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侯政文〔2013〕190号)的规定,县房管所及县民政局对该林荣星家庭重新进行了复核,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该林荣星符合申请廉租住房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至4月7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甘蔗街道办事处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25

2、闽  侯  县 住  建 局   电话:0591-22065519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