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侯政文〔2013〕190号)的规定,共对33户甘蔗街道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进行了复核。经甘蔗街道初审公示,县不动产和登记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核查,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33户公共赁租住房在保家庭符合公共赁租住房保障资格,现对33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至
举报电话:
1、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25
2、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附件:
1、2018年闽侯县第八批符合公住房家庭复核情况一览表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