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闽侯县第一批次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复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4-1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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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闽侯县第一批次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闽侯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89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侯政文〔2013〕190号)的规定,对5户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廉租住房在保家庭进行了复核。经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初审公示,县不动产和登记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核查,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5户廉租住房在保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现对林丽榕(身份证号:3501211959****4081)、林瑞华(身份证号:3501211950****0026)、陈启忠(身份证号:3501211958****4031)、周旭锋(身份证号:3501211969****6075)、林云飞(身份证号:3501211973****5538)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至2019年4月30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公示对象所在地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25

2、荆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97721

3、鸿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71130

4、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