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侯政文〔2013〕190号)和《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的规定,现将经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及公示,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并经保障性住房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拟登记保障资格的66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1日起共计15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鸿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71130
2、荆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97721
3、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25
4、廷坪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89288
5、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附件:2021年闽侯县公租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