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闽侯县第三批保障性住房复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2-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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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闽侯县第批保障性住房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闽侯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89号)、《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侯政文〔2013〕190号)的规定,经尚干镇 、南通镇、竹岐乡、鸿尾乡、荆溪镇、甘蔗街道、白沙镇、廷坪乡受理、初审、公示,县不动产和登记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核查,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此批次中严炳莺67(详见附件)保障性住房在保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现对67户复核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公示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尚干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22276600

2、南通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62082832

3、鸿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22971130

4、竹岐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22991618

5、荆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22197680

6、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22062825

7、白沙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62099611

8廷坪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话:0591-22971130

9、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591-22065519

 

附:2021年闽侯县第三批保障家庭复核情况表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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