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
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202305)
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及《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侯政办发〔2023〕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公示,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及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并经保障性住房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现将拟登记保障资格的7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6日起共计7日。
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住建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1.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05
2.荆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197680
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附件:2023年闽侯县公租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202305)
闽侯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