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闽侯县第七批保障性住房复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0-1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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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闽侯县第批保障性住房

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及《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侯政办发〔2023〕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大湖乡、白沙镇、甘蔗街道受理、初审、公示,县不动产和登记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核查,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此批次邓丽珍100户(详见附件)保障性住房在保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现对100户复核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公示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继续保障。

举报电话:

1.白沙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62099611

2.甘蔗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062805

3.洋里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20650

4.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附:2024年闽侯县在保家庭复核情况表(202407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