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印发《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3-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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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环保〔2018〕92号 

局属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6日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密联系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深化依法治县实践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县环保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紧紧围绕我县构建生态县、乡(镇)、村、构建和谐闽侯等工作大局,精心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着力提高法治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根据群众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目标和任务
    1、目标:结合我县环保工作计划,通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不断增强我局领导班子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2、任务:一是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始终。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切实组织好“6·5”世界环境日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其内容,全面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公民的环保意识。二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加大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物权法等,不断增强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维全法律法规的力度,维护保障其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促进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环境保护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持续做好“清水蓝天-利剑行动”、“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及“大气专项”等环保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四、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青少年群体、广大人民群众、排污单位。
    1、加强对全体干部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守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加强对青少年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爱护我们的地球,自觉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3、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排污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要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五、工作措施及落实
    1、落实学法治度。进一步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的自学,法治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落实学法治度,进一步落实单位,学校,企业,社区的法治宣传,将法治教育内容列入学习大纲,落实法治辅导员工作。
    2、落实工作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随人员的变化和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局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把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制定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二是积极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是抓好调查研究。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围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认真抓好亮点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上台阶。

3、落实“法律六进”活动。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一是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继续再教育学习、通过法治讲座、参加普法考试等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配合县委综治办做好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选定一个社区作为法治共建单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 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六是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在年度考核中,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建立责任清单。梳理并制定了《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普法宣传计划表》(详见附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附件: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普法宣传计划表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普法宣传计划表

序号

拟开展的普法工作

普法

时间

普法

对象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1

配合开展闽侯县综治宣传月活动

3.8

人民群众

办公室

监察大队

洪  如

2

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3.15

人民群众

办公室

监察大队

监测站

洪  如

叶  斌

3

开展拗九节慰问活动暨“法律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3.16

竹岐乡火炬村村民

办公室

办公室

监察大队

林善华

洪  如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宣传

3.21

局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

监察大队

监测站

洪  如

叶  斌

5

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班暨“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

3.22

企业和高校环保负责人及环保局监察人员

办公室

废管站

庄华坦

6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考试

4月

全局在编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

林善华

7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考试

5月

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

办公室

林善华

8

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

6.5

人民群众

办公室

办公室

林善华

9

配合做好“6.26”世界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

6.26

人民群众

办公室

办公室

监察大队

林善华

洪  如

10

拟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监管的通知》

5-6月

人民群众

办公室

监察大队

洪  如

11

组织学习《环保法》《固废法》及考试

7-8月

全局在编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

林善华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普法宣传计划表

序号

拟开展的普法工作

普法

时间

普法

对象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12

组织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考试

9-10月

全局在编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

林善华

13

配合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12.4

人民群众

办公室

监察大队

监测站

洪  如

叶  斌

14

组织普法考试

11-12月

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

办公室

林善华

15

拟开展一期“提振精气神 建设新闽侯”电视访谈暨助力“平安闽侯”建设普法宣传活动

待定

全县人民群众

办公室

监察大队

监测站

生态(开发)科

洪  如

叶  斌

陈  煌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