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闽侯县环保生态产业园(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5-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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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闽侯县鸿尾乡格里村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建设规模为1200t/d,即建设2×600t垃圾焚烧炉配2×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建设1×600t垃圾焚烧炉配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预留远期扩建场地。项目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开展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 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0591-22073959
   
电子邮箱:80998422@qq.com

3、环评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邮编350001

联系人:芦工          联系电话:0591-83709671  

E-mailwufeib@163.com   传真:0591-87718255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准备阶段:研究相关文件、资料;确定评价因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确定评价重点;

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建设运营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2) 公众对本工程实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本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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