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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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350100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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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双时装鞋拖鞋建设项目 |
闽侯县青口镇祥宏南路909号(A地块) |
福州大海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镇祥宏南路909号(A地块),占地面积19999.99m2,总建筑面积23062.72m2,建有3栋厂房、1栋办公楼和1栋宿舍楼,生产规模为年产300万双时装鞋、拖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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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清扫降尘用水不外排,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应加强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认真落实有机废气密闭收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回收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5、项目应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