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350100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万件家居饰品建设项目 |
闽侯县竹岐乡榕东工业园山兜里3号福州天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号厂房 |
福州市广大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市广大家居饰品有限公司租赁于闽侯县竹岐乡榕东工业园山兜里3号福州天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号厂房,租赁面积4436.8 m2。生产规模:年产1.5万件家居饰品,其中铁制工艺品9000件、木制工艺品2500件、铁木工艺品3500件。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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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定期更换的生产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竹岐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应加强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回收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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