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0〕5号)和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榕财企(指)[2020]27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0年重度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649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优先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按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之使用规定,结合我县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安排下达祥谦镇政府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649万元,专项用于祥谦镇峡南、新建、枕峰村污水接驳工程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7月27日
公示电话:22982923、22980805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