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县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4个,列入县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截至2023年12月,我县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1日-25日(15个自然日)
县监督举报电话:0591-22982923
序号 |
乡镇 |
位置名称 |
现状情况 |
1 |
上街镇 |
新峰溪 |
未消除 |
2 |
上街镇 |
沙堤村周边河道 |
未消除 |
3 |
祥谦镇 |
兰圃内河 |
未消除 |
4 |
祥谦镇 |
双龙河(祥谦段) |
未消除 |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