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闽侯县空气质量呈现总体向好态势,六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四降两平”(与去年同期对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排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9个名次。
在2014年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础上,新增划定甘蔗街道高污染燃料禁燃区5.32平方公里,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明确禁燃区管理规定,细化部门工作职责。
深化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开展甘蔗街道家具工艺品产业集群整治,编制甘蔗街道家具工艺品产业集群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今年以来,12家集群企业已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水性漆占比达60%以上)。
组织召开三次油气回收改造推进会,通报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讲解三次油气回收工作原理。目前已完成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9家。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县加油站开展三次油气回收培训会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场所1365家次,发现各类问题63个,责令整改63起,行政处罚22起,共处罚金1.1万元。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检查
健全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建立应急响应管控名单,明确管控措施,及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今年以来,已发出预警信息18个,启动颗粒物应急响应9次、臭氧应急响应5次。
多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督查,强化工地巡查。今年以来,已巡查建筑工地213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同时,依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联合执法队伍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路面巡查机制,查处渣土违法运输车辆10部,立案37起,共处罚金30.1万元。
闽侯县多部门开展扬尘联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