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12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7-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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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76—20247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12日-20247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福建福州泽苗(泽洋)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重新报批)

榕侯环评〔2024〕50号

2024/7/11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申领)

91350121MABN47UJ5U001V

2024/7/6

2

福建鑫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50105MA332KL8XK001Q

2024/7/9

3

福州宏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91350121791768939K001W

2024/7/9

4

福州六和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91350121MA8W034X4J001U

2024/7/9

5

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变更)

91350121MABN47UJ5U001V

20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