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1-01 14:5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28—20241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11日-20241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综合实验楼(邵武楼)

榕侯环评〔2024〕66号

2024/10/31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商威纸业有限公司

91350104777534036B001P

2024/10/28

2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123500005934594573001Q

2024/10/28

3

福州新易制模有限公司

913501216113202226001P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