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2-2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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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16—2024122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20日-202412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传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信青源家具有限公司厂区

榕侯环评〔2024〕75号

2024/12/17

2

福建宇宝汽配有限公司项目

榕侯环评〔2024〕76号

2024/12/18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浦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350105MA32D2CJ2L001Q

2024/12/18

2

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12350121488313069T001Q

2024/12/19

3

福州市德利石材有限公司

91350100572950239D001U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