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关于在10个乡镇(街道)继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1-0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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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关于在10个乡镇(街道)
继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51号

 

  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要求,定于2022年11月1日至3日在青口、尚干、祥谦、南通、上街、竹岐、鸿尾、荆溪、甘蔗、白沙等10个乡镇(街道)继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第一轮:11月1日(星期二)6:00至12:00

  第二轮:11月2日(星期三)6:00至12:00
  第三轮:11月3日(星期四)6:00至12:00

二、检测对象

  1.在10个乡镇(街道)(不含大学城高校及高新区托管的区域)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以下人员不参加此次区域核酸检测:

  (1)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轮核酸检测,但必须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由村居社区安排择日采样;


  (2)高风险区的人员,采取上门采样的方式进行检测,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3)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三、检测地点

  请按照所在村居(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具体时间段,错峰错时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具体检测地点详见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检测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全员核酸预登记码或二维码胸卡,全程佩戴好口罩,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检测现场,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2.核酸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不要在现场逗留。

  3.黄码人员在所在小区核酸采样

  4.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活动。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

全县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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