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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71号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防控成果,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要求,定于2022年11月16日,在闽侯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闽侯县区域核酸采样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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