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74号通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1-2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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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关于在甘蔗街道部分区域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74号

  
  11月19日凌晨,接外县协查通报,一混管阳性人员涉及闽侯县甘蔗街道。经上门核酸采样,锁定一名近期在外县(区)活动频繁的阳性感染者。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风险,闽侯县于11月19日下午在甘蔗街道部分区域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排除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今明两天在甘蔗街道(不含流洋村和青岐村)继续开展两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第二轮:2022年11月20日(星期日)13:00至19:00;

  第三轮: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13:00至19:00;

二、检测对象

  1.在甘蔗街道(不含流洋村和青岐村)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以下人员不参加此次区域核酸检测:

  (1)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轮核酸检测,但必须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由村居社区安排择日采样;

  (2)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3.高风险区人员,采取上门采样的方式进行检测。

三、检测地点

  请按照所在村居(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具体时间段,错峰错时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检测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福建健康码,全程佩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2.核酸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不在现场逗留。

  3.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活动。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