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托育机构备案流程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2-01-2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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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流程仅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一、备案单位 

  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 

  说明:备案前托育机构须先进行登记注册。 

  (一)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区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二)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区的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三)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二、备案须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备案流程 

  (一)托育机构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https://ty.padis.net.cn/),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备案须提交材料”扫描件; 

  (二)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三)卫生健康部门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四)托育机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卫生健康部门变更备案信息或报送注销信息。 

 福州市各县市区托育机构备案服务点信息

单位名称

服务窗口

具体位置

联系电话

所属科室

鼓楼区卫健局

鼓楼区卫健局二楼206房间

鼓楼区津泰路98号

87523260

人口家发科

台江区卫健局

台江区卫健局二楼008房间

台江区河下街90号

83362891

综合监督科

仓山区卫健局

家庭发展和老龄妇幼健康科711室

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七层

83479103

家庭发展和老龄妇幼健康科

晋安区卫健局

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层18-22号窗口

83666532

人口家发科

马尾区卫健局

马尾区卫健局五楼510房间

马尾区君竹路36号

83981354

人口家庭科

闽侯县卫健局

闽侯县卫健局

(原县计生服务站)

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601号3楼

22068835

人口家发科

长乐区卫健局

长乐区卫健局一楼会议室隔壁

长乐区吴航街道南山路68号

28886473

人口家发科

罗源县卫健局

罗源县凤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楼左边第一间

凤山镇司前新村7号

26872992

人口家发科

福清市卫健局

福清市卫健局602

福清市音西街道清展街3号

85246652

人口家发科

闽清县卫健局

闽清县卫生健康局5楼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5号

22350677

人口家发科

连江县卫健局

连江县卫健局4楼415房间

连江县江南镇朝晖路800号

62999238

人口家发科

永泰县卫健局

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2楼县卫健局1221房间

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2楼

24856027

人口家发科

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5号窗口

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

38201350

计生协和爱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