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2-2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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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情总结如下:

  一、依法 

  (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法设立审批。现有行政权力88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其他行政权责事项37项。2023变更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培训机构法人及举办者4所,终止幼儿办学9所。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推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利运用,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印发《闽侯县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侯职成〔20234号),并根据年度计划511月28所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及时将抽查名单及抽查情况在县人政府网站公示。 

  (三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及专项监管2023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7所持证学科类培训机构,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布学科类白名单6所,1暂不纳入白名单1128日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工作会议。针对持证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县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机制,督促各学区组织开辖区培训机构检查,加强对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培训行为及收费情况的日常监管。所有机构均聘用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教学人员,严格按照公示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未发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连续收费跨度超过三个月等不良行为。同时,所有持证机构接受每年两次的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示 

  (四)无机构整治。根据《闽侯县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并联合属地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2023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8,涉及培训机构103,发出“校外培训机构整改通知书”17份,现场取缔校外培训机构5家20237月对我县所有无证培训机构(托管)进行认真摸排梳理并将摸排结果函告相关乡镇(街道),要求属地乡镇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治、取缔。 

  法治宣传  

  提高全县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从教的能力,组织全县教员工通过远程培训、集中学习、聘请公检法人员作法制宣传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闽侯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 

  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制定具体的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体系建设,提升法治工作水平。落实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的实施和动态调整工作。 

  三)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制定教育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实施抽查并公示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