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中小学政府采购项目方案征集材料上传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1-13 10:0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供应商: 

  为营造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环境,规范各供应商方案征集上传材料的规格与样式,现将上传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传材料类别 

  对数量及种类明确的项目,如电脑、多媒体、课桌椅、办公家俱、热水器、厨具等项目,取消上传“总体设计”,系统集成类项目仍需上传“总体设计”。效果图与线路图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上传。 

  二、上传材料要求 

  1、所上传的材料必须为原创设计,不得套用网络或其他项目。 

  2、材料中相关数据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各份材料之间数据必须吻合,不得自相矛盾。 

  3、方案中不得出现报名公司名称、电话、网址、二维码等信息,但可体现产品厂家信息。 

  4、可根据学校需求进行完善,但方案中不得出现“赠送”,也不得增配与项目无关的产品。 

  5、“方案优势说明”及“品牌参数报价清单”采用标准模板,可以调整表格行列数量及大小,但不得进行美化加工。表格中浅灰色区域仅能录入文字,浅绿色区域仅能录入图片,白色区域不作限制。 

  6、场地塑化项目最高保修年限为8年,其他设备保修年限不超过6年,监控摄像头像素不超过600万。 

  7、效果图及线路图不得出现学校实际或方案中没有的装饰及设备,设计效果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吻合。

  8、产品图片、效果图及线路图不得出现学校实际或方案中没有的装饰及设备,设计效果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吻合。

  三、其他事项 

  1、若今后对方案材料上传有新的要求,也将在本页面公布,建议收藏本网页并留意查看。 

  2、认为学校在方案征集中提出的需求不合理,可以向局采购办反映,电话:0591-22985177 

    

  附:方案优势说明模板 

    品牌报价清单模板 

    效果图要求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