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关于2024年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能力提升研修班项目公开征集方案的公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2-05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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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一)项目概况 

  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能力提升研修班 

  闽侯县小学书记、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100 

  闽侯县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研修班提升研修班80人。 

  (二)征集内容要求: 

  1.培训需求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在管理工作上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本次研修班致力于提升书记、校(园)长的能力,具体包括:面对日常的学校管理任务,如何更高效地组织和协调各项事务(管理技能);如何激发教职工的潜力,构建和谐、积极的工作环境(团队建设);与家长、学生、教职工的有效沟通,以促进家校合作(沟通技巧);如何根据学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战略规划);在教育改革中,如何引领学校创新,适应新的教育趋势(创新思维)。 

  2.培训目标:通过本次研修班的培训,提升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书记、校(园)长能够充分应用所学的先进知识和理论,优化日常管理工作,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培养战略和创新思维:不仅培养书记、校(园)长具备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而且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人才支撑促进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间的沟通与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和经验,共同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适应并引领教育改革:帮助书记、校(园)长深入理解教育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确保学校的发展与国家教育方针保持一致,并努力走在教育改革的前沿。   

  3.培训对象及人数 

  对象: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 

  人数:闽侯县小学书记、校长100人 

  闽侯县幼儿园园长80人。 

  4.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52025年4月 

  培训地点:省外 

  5.培训方式及时长 

  现场教学和远程培训相结合。采用参观名校、观摩研讨、跟岗研修、专题讲座、案例解析互动对话等方式。培训采用信息化方式进行一站式管理,提高组织实施效率,沉淀过程记录,及时反馈培训评价和结果。 

  现场教学和远程培训共计300学时。 

  6.培训收费 

  (1)现场教学收费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8号)执行。 

  (2)远程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元。 

  7.师资要求 

  授课教师由培训主题方面的专家和一线中小学名师组成,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8.食宿及接送站 

  每日伙食标准不低于100元;校外住宿的酒店由双方协商至甲方满意;校内住宿应具备标间水准;食宿、上课地点(下校听课除外)安排在同一地点,如不在同一地点且步行超过十五分钟的需有专车接送,但车程不超过半小时;中标的培训机构须安排接机、接车等服务,保障学员在当地顺利到达住宿地点。 

  9.学习资料等准备 

  中标的培训机构须为每位学员提供学习资料,包括学习指南、讲课资料、笔记本、文具等;无须教材;培训结束后,中标的培训机构需为培训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和结业合影照片。 

  10.培训结果验收 

  由全体参训教师对培训成果做出总体评价,以“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验收依据。依据培训成果中的满意率调查,满意的比率达到90%以上通过验收。满意率80%-90%我校有权暂停中标的培训机构一次合作机会。若两次满意率均达不到80%以上,我校有权单方面解约。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接受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参加。参加投标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从事教师培训的资质,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 

  2.参加方案报名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供货商要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 

  三、察看时间 

  不组织现场查看 

  四方案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220 

  五、其他要求 

  1.如果是当场报名递交材料的,出具回执单给报名人,快递报名的(采购单位做好接收单登记,供应商自行保管好快递凭据)以邮件送达单位的时间为准(以快递员与联系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单位收发室登记时间记录为准),截止时间后报送的不予接收(截止时间收件人必须到单位收发室查收邮件)。 

  2.报名人报来的征集方案必须包含报价、师资、课程安排、食宿安排等(方案总价必须含税费),征集的方案允许先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提供的纸质材料不得用体现公司信息的纸张,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采购单位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报名人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允许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与荆溪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210米)。 

  2.联系人姓名:黄博威 

  3.  机:18506009169 

  4.  编:350100 

  七、监督电话 

  1.福建省闽侯县教育局监察室:0591-22067567 

  2.福建省闽侯县教育局电教馆0591-22985177 

  八、公告时间 

  20242月5 

    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