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闽侯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闽侯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
二、问: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对口升学”原则招生不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计划数的,继续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完善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相关内容,主要增加“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对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废除“去库存”入学政策。
继续落实“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等内容。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